来源:齐鲁网
2022-07-06 09:40:07
公 示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为我省持有广电系统资格证书有关人员备案的通知》,符合备案资格条件的人员应为:未持有新闻记者证且2022年1月1日后取得《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两证之一的广电系统采编人员。
根据以上条件,经审核,我台共有53人符合备案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7月5日—7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1-85852665反映。
附:
山东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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