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9-18 10:00:09
叶楠楠,女,汉族,山东泰安人,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10月进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先后荣获“全市十佳青年法官”“市直机关优秀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得中院机关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论文获得中国审判论坛·和平杯·立案登记制改革与诉权保障征文三等奖,全市法院学术论文研讨活动三等奖。2018年,其所在集体立案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工作十年来,面对立案庭繁琐的工作,她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每天坚持提前到岗,接待当事人、审查案件、诉前调解、案件分流。对于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她将心比心,努力解决;面对个别当事人的不理解,她反复释明,耐心劝解。作为中院立案庭速裁团队负责人,她努力探索中级法院速裁模式,实现了月均结案50余件,平均审限13天的目标。她每年平均接待当事人3000余人次,累计办理案件1300余件,从未休过一次年假,即使怀孕也在岗位坚持到了生产的前一天。
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叶楠楠坚信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是她甘于平凡、无私奉献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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