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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开启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

来源:新华社

作者:

2020-11-25 14:24:11

新华社客户端青岛11月25日电(记者张旭东)青岛市城阳区近日出台《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推进企业“轻资产”运行,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用地需求。

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出让,是指国家将工业用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以内,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和意向用地单位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由土地受让人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

目前,工业用地基本按最高年限出让,但大部分企业的存续周期远远达不到50年,往往15年到20年后,一些工业企业就因产业结构调整关停并转,甚至一些地区的部分低端行业的企业存续周期仅有2至3年。同时,一些工业用地出让后,企业投资兴建部分区域,其余部分则闲置或搭盖简易建筑物,出现了部分土地闲置。

“部分工业土地长期闲置或低效用地,对空闲低效用地的退出及再开发利用难以把控。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初始成本,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们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试点工作。”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为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交易方式,首期确定为10年,一般不超过20年,后续出让年期总和不得超过50年。土地出让价款在土地出让时按评估价格作为确定出让土地价款的参考。

根据方案,首期出让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为按照10年期评估地价进行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应于首期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内向出让方提出续期申请,出让人依据考核评价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达到考核标准的,准予续期。

据了解,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一方面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用地需求来确定土地的使用年限及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降低了企业的用地成本、有效减少了企业投资的初始风险;另一方面,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中短期规划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时限,为企业后期发展、转型、升级预留了合理的发展空间。

除了弹性年期出让,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还将逐步推行工业用地租赁制和先租后让等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

[责任编辑:杨凡、崔中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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