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2020-03-12 06:55:03
本报讯(通讯员杨万亮 刘博正 张嘉蓓)“小刘,你在考察期间表现良好,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考察规定,经严格审查,决定向你宣布不起诉。”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通过“互联网云视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3名未成年人作不起诉宣告。
2019年8月,历城区检察院对一起轻罪刑事案件的3名未成年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并会同辖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共同对3人进行观护帮教。今年2月27日考验期满。3月1日,该院收到考察帮教小组的考察报告,反馈3人均表现良好,遂依法对3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按照法律规定,不起诉宣告应当面进行,但在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历城区检察院决定采用“互联网云视频”的方式,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告不起诉决定。
当天,该院承办检察官事先通过电话确认对方身份信息,在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情况下,邀请法律援助律师、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观护帮教机构代表参加,通过视频,对屏幕对面的3名被不起诉人分别进行不起诉宣告。同时,承办检察官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邮寄给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在邮寄的信封里除了相关法律文书,还送上一份特殊的礼物——检察官手写的训诫教育词,把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关怀挽救和美好期许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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