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30日讯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将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起草并报送审查的《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和之前略有不同,其中,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中,取消了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历要求。
之前,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2020年5月份,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进行了意见收集工作,相继召开了巡游车企业、巡游车驾驶员、网约车企业、网约车驾驶员座谈会,并到相关企业实地调研;5月27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调查问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6月份以后,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邀请省市主流媒体领导对条例修订工作进行座谈,并征求了市直部门及各区县的意见建议,7月3日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了《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7月18日,组织召开了立法听证会,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媒体及律师代表、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代表等20位听证陈述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建议,就驾驶员学历、网约车规范管理、巡游车企业经营管理、经营权回收条件、运价、两种业态如何融合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听证意见。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在综合了各部门、社会各界及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后,对《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在最新的征求意见稿条例里中有一项是从业条件,其中要求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无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近三年内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十二分记录;
(三)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被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五)按照国家规定经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六)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从业资格中,闪电新闻记者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历要求,现在对于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学历没有要求。
闪电新闻记者 亓子涵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