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31 14:50:05
齐鲁网5月31日讯 记者从烟台交警部门了解到,5月30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 30日零点48分,海阳执勤民警在威青高速执行夜间巡逻任务,当沿青岛方向巡逻至威青高速106KM处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低速行驶,在利用喊话器对其提醒后,该车辆加速驶离,夜晚高速路况复杂,民警担心该车存在安全隐患,便跟随其后“护送”行驶,过了5分钟左右行驶至107KM处时,民警突然发现该车辆行驶轨迹诡异,左右变换车道且速度越来越慢,见此情况执勤民警怀疑驾驶员酒驾或者毒驾,当即利用喊话器要求该车辆跟随警车驶离高速,此时驾驶员一脚刹车将车停在了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见状,执勤民警立即对其喊话,要求驾驶员将车辆移至路边,随即对其身份、车辆信息展开调查,检查中发现该驾驶员一身酒气,经询问驾驶员承认喝了酒。民警决定将其车辆及人员带回大队再对其进行处理。
凌晨1时03分,民警采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车辆驾驶员进行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证据面前该驾驶员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该驾驶员称,因为自己闺女在莱西上高中,犯错被老师批评后一跑了之,孩子找不到了,自己这才连夜开车准备过去,大晚上的对路况不熟,这才走走停停。
最终,民警对驾驶员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以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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