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5 15:47:03
齐鲁网3月25日讯(记者 何则伟)为深刻吸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山东省应急厅派出5个督导组,对全省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在德州,一些企业被检查出问题隐患。
德州共有三家涉硝基化合物企业,其中一家是国有大型企业,而两家小型企业已停止硝基化合物生产,转为生产一般化工产品。记者跟随省应急厅第一督查组首先对两家小型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在德州市林通煤化工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发现涉硝基化合物装置已经停产,但在一般化工产品生产中,该企业的装置埋在了地下,不符合标准要求。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研究员丁旭告诉闪电新闻记者,他在罐区看到,和罐体连接的地方没有管道了,企业负责人表示,“管道埋在地下了”。
山东省应急厅危化品处副处长王健认为,这样设置管道,如果硝基苯泄露以后,不容易察觉到,这本身就是很大的隐患。而且笨蒸发以后对大气环境,对土壤也有污染,而且以后长时间很难消除了。
督查组建议企业在空中建设管道,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停产整改。随后,督查组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该企业硝铵合成装置较为规范,但该企业复合肥仓库达12000多平方米,仓库较大物品较多,如果一处物资发生火灾,有可能引燃其他物资,专家建议应设置防火分区。
“现在的设置对他的防火分区是不利的,仓库内的物资毕竟是可燃的。我建议设水喷雾,按3000平米一个格,做防火分区的隔离,国家的强制规范。”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研究员丁旭表示。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安全处处长吴广强告诉闪电新闻记者,他们要提报的材料,然后要组织施工,施工完了以后还要验收,验收合格以后才能投用,应该是在20天左右能完成整改。
本次检查,省应急厅派出5个督查组,对德州、东营、淄博、潍坊、聊城等11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市的42家硝基化合物生产装置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工艺技术是否安全可靠,生产、储存场所是否满足防火防爆等级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等情况。督查不事先通知企业,对照企业名单随机抽取。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督查组现场向企业书面进行反馈,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检查出来的隐患,不同的隐患有不同的整改期限,要进行反馈,制定表格和执法文书,企业要按照制式规定要求和专家提出要求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那么一时整改不了,又保证不了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山东省应急厅危化品处副处长王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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