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9-02-20 17:07:02
胶东在线2月20日讯 网友提问:个人参保信息中,用工形式一栏是“农村合同工人”,但是本人户口性质是城镇户口,请问这对本人在办理事业时是否和“城镇合同工人”有分别备注(社保系统中用工形式虽然是“农村合同制工人”)但是社保缴费都是按“城镇合同制工人”来缴纳的。
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失业登记中城镇、农合缴费区分主要依据个人档案材料手续和社保缴费历史判定,“用工形式”不做主要参考依据。城镇、农合失业待遇区别仅限2007年6月以前缴费数据,2007年7月开始,城镇、农合待遇一致。如有疑问,您可以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电话:626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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