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网
2018-09-03 06:10:09
鲁网9月3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王新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环保厅于日前公布了2018年第二季度环评机构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显示,共有15家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考核结果被判定为“年度一票否决”,限期整改。
其中,在“报告书”编制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结果中,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家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考核结果为年度一票否决。
在“报告表”编制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情况中,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山东碧霄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原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等14家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考核结果为年度一票否决。
据悉,为贯彻全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会议和全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议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全省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省环保厅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加严了考核要求和处理力度。新的《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将于9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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