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2018-07-06 14:54:07
中国山东网东营7月6日讯 (记者 张艳秋) 7月6日上午,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东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炎炜介绍了东营民生综合保险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6月23日零时起,在东营全市范围内实施民生综合保险。所有居民的参保保费按照东营市户籍人口每人每年3元、户数每户每年3元进行计算,所需资金777.0024万元全部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当灾害发生时,只要处于东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到东营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参与抢险救灾的任何人员都可以参与理赔。市民可以拨打电话“8099877” 咨询、报案、申请理赔。
民生综合保险主要保障包括暴风、暴雨、洪涝、海啸、地面塌陷、森林火灾等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居家期间发生火灾、爆炸、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中毒、氯气中毒、触电、溺水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见义勇为或抢险救灾人员救助补偿,以及政府紧急救助费用和律师费用。
民政局张炎炜副局长向媒体记者介绍了民生综合保险的赔付标准。2018年,东营市民生综合保险全年累计赔付责任限额为11000万元,其中,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限额全年累计责任限额为6000万元;自然灾害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全年累计责任限额为5000万元。居民人身伤亡赔偿,每人责任限额14万元(包括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8万元)。家庭财产损失赔偿,每户救助限额12万元。见义勇为或抢险救灾人员救助补偿,每人责任限额25万元(包括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5万元)。特定群体(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城乡困难群众)对应责任限额上浮30%。
据了解,今年东营市将扶贫济困保险惠民工程—民生综合保险列为了2018年度民生实事之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16个部门单位联合制定了《东营市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东民〔2018〕47号)。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4家承保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中心支公司)。6月21日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并由主承保险公司出具了保单。
今年,东营市专门设立了“8099877”报案、咨询、投诉电话。建设了集接转报案、查勘定损、索赔单证审核、赔款结案、案件回访等案件处理环节的录入、查询、统计分析为一体的民生综合保险案件处理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掌握全市范围内灾害发生分布特点,为后续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持。截至目前,市民生综合保险案件处理平台共接到3起案件,理赔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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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综合保险报案、理赔程序
(一)一般案件理赔流程。拨打“8099877”报案→准备基本材料→配合现场查勘→补充材料核定损失→拨付赔款。
(二)基本理赔材料。
1.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1)索赔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等;
(3)相关机构或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残疾程度证明;
(4)当事人的病历复印件证明材料;
(5)赔偿权利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6)其他需证明事故的相关材料。
2.自然灾害家庭财产损失保险。
(1)索赔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当事人的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
(4)其他需证明事故的相关材料。
(三)小额案件简化处理方式。
1.万元以下案件实现“一纸化理赔”。查勘人员现场指导填写《快捷案件处理单》,无需再填写《索赔申请书》等其他索赔资料。
2.自然灾害损失类案件免事故证明。因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出险的保险事故,可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信息能够证实事故原因的,被保险人不必再提供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
3.万元以下火灾损失类案件免事故证明。对于因火灾出险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自行灭火的,通过实地勘察及周围邻居调查可确定保险责任的,可不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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