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1-29 17:10:01
原标题:淄博一医药公司销售劣药被罚千元
1月29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通告,有四家公司上“黑榜”。其中,山东宏辰医药有限公司因经营劣药被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信息有:淄博贡联贸易有限公司因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被通报。据悉,销售完毕的产品将被召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免予处罚。
山东宏辰医药有限公司因经营劣药被通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该公司违法销售的27kg蜜麻黄;没收违法所得246元;罚款1388元,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淄博高新区四宝山宝地隆超市业主,因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被通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免予处罚。
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被通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所销售的产品下架,并免予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巩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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