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南商报
2018-01-04 09:30:01
原标题:临沂调整89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取消38项新增42项
为进一步推进临沂市简政放权工作,近日,临沂市公布了2017年第三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89项,其中,取消38项,下放6项,整合3项,新增列入市级行政权力清单42项;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项。
据了解,本次调整涉及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和市工商局等18个市直部门(单位)。调整过程中,坚持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对上级公布取消的事项,一律予以对应取消;对基层具备承接能力的事项,下放至县区实施。
在取消的38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中,包括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具体来说包括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取消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证明、取消不在指定地点亮证经营的处罚等。
结合实际情况,临沂市新增列入市级行政权力清单42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例如,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对市管慈善组织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处罚等列为行政处罚。
此外,临沂市还调整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项。编制注册验资、注销清算报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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