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7-03-04 14:52:03
日前,在荣乌高速公路莱州收费站附近,一名涉嫌酒驾的男子李某被民警查获。让人忍俊不禁的是,李某自觉这次酒驾有点“冤枉”,因为他认为喝完酒已经过去3天了。
1日晚,交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莱州收费站出口处,一辆红色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嫌疑。在经过收费站通道交费时,收费员闻到一股浓重的酒气。接到报警后,民警告知报警人设法拖住驾驶员并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顺利将小型轿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在民警接近驾驶员的过程中,一股浓重的酒气也是扑面而来,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李某下车,并取出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
经过仔细检测,李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询问李某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喝酒时?他一会儿说是前天晚上喝的酒,仔细想想又说是大前天晚上喝的酒,最后称自己记不清了,只记得喝了很多酒。
民警根据车上副驾驶乘客提供的相关信息,查到该驾驶员是3月1日凌晨1时由东营垦利上的高速公路,中途还在服务区休息了很久,然后在晚上10时到达莱州收费站。
2日一大早,该驾驶员李某到莱州大队接受处理。经过一夜的反复回忆,这才想起了自己是在2月27日晚上喝的酒,但喝完已经是28日凌晨。
根据李某的供述,由于喝酒已经过去了差不多3天时间,自己也认为酒应该醒得差不多了,没想到3天过去还是“宿醉”。
民警和当事人李某都对检测结果感到诧异,但酒精测试仪本身并不存在任何问题,李某虽然有些糊涂,但多少有点“离奇”的酒驾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也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他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束后,“糊涂”的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酒后驾车,珍惜生命,关爱他人,从拒绝酒驾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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