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2017-03-26 08:00:03
中国山东网东营3月25日讯 (记者 张艳秋)教育界呼吁多年的可对学生进行“惩戒”首度出现在中国地方政府的规章中,地方政府明确赋予了学校和教师适当惩戒权。青岛在中国第一部以学校为主体的地方性政府规章提出,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 “适当惩戒”。就学生教育性热点问题,中国山东网记者采访了行业内资深教师代表。孟玉婷,东营区第三中学的一名优秀教师,是连续三届的东营市人大代表,从教20年多年来,她潜心钻研教学,先后荣获省级优秀教师等多种荣誉称号。在学生教育问题上,孟玉婷在今年的“两会”建议中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孟老师说, 近几年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都极大关注学生的权益,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规定,也限制了教师的惩戒权,助长了少数中小学生,特别是那些不安分学生的叛逆行为。
现在每每听到老师惩戒学生,家长总是愤愤不平,甚至大打出手或者到处告诣状,让老师丢掉饭碗。自己却没有冷静思考问题所在,其实我个人以为适当的惩戒是对学生是一种帮助,可以激励学生的斗志心和自律心。想想咱们当学生年代的惩戒措施,现在的孩子简直就是皇上皇。
过分的溺爱造成现在的学生娇生惯养,动不动就投诉老师,老师还敢真心实意教学生?在初中高年级,学生的逆反心理增强,造成了教师想管却不敢管的局面,教师的管理积极性慢慢的被耗尽,导致学校在安排班主任人选时工作难以安排下去,有的老师为了评职称,不得不承担班主任工作。
据相关资料了解到,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呈上升势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如果老师不能理直气壮地教育孩子,一些家长又缺少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中小学生怎样形成并强化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孟老师认为,对学生的教育是每个老师终身都要用心学习的一门课程。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新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会不断出现,让我们对学生的教育能更科学、更合理、更行之有效。但是,对于传统的教育方式方法,也不能全盘否定和抛弃。比如惩戒。因为孩子的自制力往往不够强,适当地对孩子实施一定的惩戒措施,能增强他们的自律能力,督促他们改正错误,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品格和习惯。当然,对孩子进行惩戒教育,一定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而且要考虑到孩子的身体心理的承受能力,把握好分寸和尺度,不可经常使用。
孟玉婷代表希望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尽早出台对于中小学生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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