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2-05 12:04:12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指出要切实提高中长期合同签订的数量,进一步规范中长期合同签订。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合同意识不强、签约不够规范、履行不够到位等问题。为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2020年,要进一步规范中长期合同签订。
为切实提高中长期合同签订的数量,供需企业及早签订数量相对固定、价格机制明确的煤炭中长期合同。其中,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较2019年水平有合理增加。另外,鼓励引导新投产煤矿签订更高比例的中长期合同。支持签订2年及以上量价齐全的中长期合同。鼓励多签有运力保障的三方中长期合同。
除鼓励供需企业签订更多中长期合同,通知还指出,运力衔接和数据采集汇总工作须进一步加强,要充分发挥铁路新增输煤通道能力。煤炭企业要充分利用铁路运输安全高效、绿色环保的优势,优化煤炭运输方式,加大向浩吉、瓦日等新增运力线路的资源倾斜力度,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大运力配置比例,优先保障中长期合同兑现,加快构建现代煤炭物流体系。
另外,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煤炭供需企业通过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开展现货交易,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化信息手段,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中长期合同的价格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通知明确规定,今后还需坚持和完善中长期合同价格机制。要坚持“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机制。煤电双方应继续参照“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机制,协商确定年度中长期合同价格。供需双方意见不一影响签订的,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本着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协调。
闪电新闻记者 杨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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