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2022-06-22 09:45:06
原标题:“蓝·荷”:开启未检工作“滕州模式”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我院坚持“创新驱动、理论先行、总体规划、系统推进”原则,组建“蓝·荷”未检团队,确立了“未检+社工、未检+统战、未检+教育”工作模式,先后获得山东省青少年维权岗、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
“蓝·荷”未检团队,其名取自“检察蓝”守护下的小荷,以我院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5名检察官为核心成员,以担任16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13名检察官为辅助。该团队办理了全省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去年拍摄的系列微电影《牵着你的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最受网友喜爱的作品”,今年制作的法治教育网课《构建和谐家庭呵护幼苗健康》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优秀奖。
依托“蓝·荷”未检团队,我们设立了枣庄市首家“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形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滕州模式”,被确定为枣庄市首批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蓝·荷”未检团队定期邀请中小学生到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图片、视频、案例讲解和实物模拟,让孩子们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远离违法犯罪。该基地投入使用以来,已邀请2万余名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前来参观学习,同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余场次。
“蓝·荷”未检团队的运作核心,是未检“三+”工作模式。一是“未检+社工”。“蓝·荷”未检团队与专业社工组织达成合作协议,聘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建立社工外援小组,以“个案辅导+小组活动”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扶,与市教体局、团委、妇联等联动,由后者对帮教计划的实施予以指导、协助和监督,适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未检+统战”。我院聘请15名党外代表人士为特约未检检察员,形成具有统战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组建关爱未成年人爱心联盟,对经济困难的涉案未成年人予以救济,并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和学习机会。三是“未检+教育”。我院与市教体局会签意见,编撰《预防校园欺凌》等宣传手册,开展常态化校园法治教育;同时助力优化家庭教育,向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引入家庭教育专家同步开展亲职教育辅导。今年5月,“蓝·荷”未检团队被评为滕州市家庭教育工作突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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