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报
2021-12-28 08:07:12
原标题:以人民为中心 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来源:中国环境报
◆曹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巩固深化渤海综合治理成果。“十四五”时期,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努力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推动环渤海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深入攻坚的主要任务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合力攻坚,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圆满完成预定目标任务。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2.3%,比攻坚战前大幅提升,49条河流入海国控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二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强,整治修复滨海湿地8891公顷、岸线132公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三是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不断增强,3年来共排查整治沿海环境风险隐患4万余处,检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设施244座,建成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8座。
“十四五”时期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以莱州湾、辽东湾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受黄河、辽河等河流径流氮输入影响,莱州湾、辽东湾持续存在劣四类水质。2016年-2020年渤海劣四类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平均占比7.7%,主要分布在辽东湾、莱州湾、黄河口海域。需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辽河流域等和近岸海域氮污染物联防联治,开展国控入海河流入海断面总氮通量监测,实施流域总氮来源排查、治理和减排。实施省控入海河流“一河一策”,开展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推进渤海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分类管理和清理整治。
以黄河口、辽河口、滦河口为重点,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受围海养殖、油田开发、生态水量不足等影响,河口海域湿地退化、生境破碎,互花米草入侵仍普遍存在,海草床典型生态系统未得到有效保护。要加强黄河口、辽河口、滦河口等重要河口湿地生态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调查、监测和评估。实施退养还滩、退围还湿、生态补水,恢复河口海湾和盐沼湿地生境,增强滨海湿地生态减污降碳功能。加强曹妃甸龙岛、黄河口、葫芦岛兴城等地海草床保护修复,遏制海草床生态系统恶化。统筹推进滨海湿地岸线整治修复,探索建立重要砂质岸线海岸建筑退缩线,保护重要海洋生态空间。
以人民为中心,提高亲水空间品质。养殖、工业、房地产等挤占公众亲海岸线,沙滩侵蚀严重、垃圾清理不及时、污水直排海等时有发生。要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重点解决岸线品质不高等群众身边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受损海湾生态环境“一湾一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海湾环境品质和生态服务功能,推进建设秦皇岛湾、黄河口湾区等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海湾范例,使公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以渔业渔港环境治理为重点,补齐环境质量短板。渔业养殖布局不合理、生产作业方式粗放、从业人员生态环境意识薄弱、渔船渔港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不规范较为普遍。例如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辽宁28座纳入名录管理的渔港中仍有19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部分渔港存在港口污染防治设施配而未用、港池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清理占用海域和滩涂湿地等的违法违规养殖活动。推动海水养殖环保设施建设与清洁生产,因地制宜制定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实施工厂化养殖尾水排放监测。落实“一港一策”渔船渔港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名录内渔港渔船污染防治设备设施不断完善。加强未纳入名录的渔港(停泊点)管理,逐步规范渔港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回收处置。
以风险防控为重点,降低海洋环境风险。环渤海沿岸重化工园区聚集,船舶交通密集,原油、危化品运输量大。渤海海上油气产量占全国一半以上,平台管线多,部分设施老化。海洋环境事故风险仍然呈高发态势,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仍然不足。需以天津港、大连港、东营港、盘锦港等为重点,加强原油及危化品码头、船舶等近岸海域环境风险源执法检查,防范海上运输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风险。开展天津南港、黄骅渤海新区等沿岸重点石化集聚区等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落实企业环境风险源整治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渤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和溢油风险监控。完善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制修订,推进应急船舶装备、物资保障、监测预警预报等应急能力建设。
推动落实的对策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任务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要立足自身职责定位,会同环渤海省市生态环境厅局成立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制定各自区域内的具体实施方案,将行动计划各项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协调环渤海央企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攻坚战行动。充分发挥流域海域监督指导协调作用,一体化推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加强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发挥引领保障作用。总结上一轮攻坚战的经验,让顺畅的机制制度在推动工作落实中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对攻坚战任务进展情况定期开展调查统计,对进度滞后或者质量不达标的地区,发预警函或进行现场督导。二是完善帮扶机制。成立帮扶工作组开展对口帮扶,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帮助地方精准识别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指导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全面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实施流域海域联动,深入推进陆海统筹。建立环渤海海河、黄河、松辽、淮河4个流域局工作协调机制,共享河流入海断面数据,开展海域水质联合分析会商,加强入海河口生态环境联合监管,实施入海入河排污口整治,协同推动入海断面消劣达标、流域总氮减排、河口生态保护修复等。持续推进规划、标准、环评、监测、执法、应急、督察、考核等领域的陆海统筹衔接,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联动机制。
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重大意义、阶段性成果、优秀案例和经验,做好河流排污口整治、美丽海湾保护建设、海洋生态修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公众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同时也发挥公众监督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作者系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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