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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渔船检验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

作者:孙希磊

2024-04-11 20:40: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1日讯 近期,省委、省政府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农村厅,具体工作由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承担。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承接做好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4月11日,省农业农村厅在济南召开全省渔船检验工作座谈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文华参加会议并讲话,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冷彩凌主持。

会议指出,渔船检验是渔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保障,是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充分认识到渔船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承担好落实好这项职能。


会议强调,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以系统思维,统筹推动渔船检验和渔船管理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要服务好渔民群众需求,简化小型渔船检验流程,推动实现渔船检验证书电子化,提高渔船检验便民化水平。要积极回应涉渔企业关切,出台新型海洋渔业设施装备检验办法,规范休闲海钓渔船检验。要夯实渔船检验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能够判别违法违规渔船身份;要落实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升渔船综合管理水平。要严格依法依规执行检验,加强对渔船建造、维修和改造过程的监管,开展渔船安全设备的专项检查,切实提高渔船可靠性和安全性水平。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渔船检验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2024年渔船检验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在“三个体系”建设上用劲用力。要着力加强渔船检验机构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渔船检验体系。要着力加强渔船检验质量体系建设,出台新的渔船设计、制造、改造和维修单位能力综合评价办法,建立渔船检修检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要着力加强渔船检验监督体系建设,制定渔船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渔船检验质量监督机制,对渔船社会化检验服务机构开展跟踪评估,强化检验人员业务培训,抓好渔船检验行风建设。

会上,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日照、德州、滨州和莱州、寿光、微山、荣成、岚山作了交流发言。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有关领导和业务负责人,沿海七市、内陆有关市及部分重点县(市、区)渔业主管局有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闪电新闻记者 孙希磊  报道

[责任编辑:孙希磊 宋京伟 杨本敬 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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