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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山东发布近年5起违规用火典型警示案例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于兴涛

2024-03-20 17:05: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0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森防指办公室获悉,当前,山东省已进入森林防灭火最紧要时期,气温逐渐升高,降水偏少,大风天气增多,野外火源点多面广,全省火灾风险明显增大。为进一步提升公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震慑力,山东省森防指办公室对外发布近年5起违规用火典型警示案例。

案例一:青岛市黄岛区小珠山大溪谷“4.23”森林火灾。

2020年4月23日,青岛腾宇天齐公司在高火险天气下于小珠山南麓博胜苑景区东侧违规野外施工电焊作业,掉落火花引发火灾,造成重大林木和经济损失。经评估,本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285.26公顷,其中受害森林面积为86.78公顷;火灾损失区域的林木总株数为43.2万余株,森林火灾损失总计人民币4547.78万元。博胜苑景区、腾宇天齐公司杜某某等6名肇事者和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到三年。

案例二:青岛市崂山区与城阳区交界处“4.19”森林火灾。

2022年4月19日,李某到青岛市崂山区与城阳区交界处三标山南团顶挖野菜,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携带火种进山,期间因丢弃烟头引发森林火灾,火灾造成了严重生态损失。李某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案例三:临沂市东蒙镇“2.20”森林火灾。

2023年2月20日,东蒙镇新安庄村村民刘某在山场附近修剪栗子树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旁边草丛中,不慎引发森林火情,火灾造成过火面积50亩。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例四:烟台招远市玲珑镇“3.23”森林火灾。

2023年3月23日,村民王某在山林作业期间吸烟,不慎引发山火。火灾造成过火面积0.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0.2公顷,烧死烧伤树木350余株,造成经济损失40万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5万元。

案例五: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4.13”夏家北山森林火灾。

2023年4月13日,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夏家社区居民王某在四级森林火险等级情况下,酒后在北山承包地焚烧杂草引发明火。火灾造成各类土地过火面积14.6亩,涉及烧死烧伤树木1606余株,折合活立木蓄积量70.02m³。王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闪电新闻记者 于兴涛  报道

[责任编辑:于兴涛 张衍峰 彭芳 刘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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