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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未按规定对外卖食品密封 送餐人员可拒送 消费者可拒收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廖亮 白少光

2023-11-30 23:03: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30日讯  经2023年7月、11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六次会议两次审议,《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下午正式表决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条例》强化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管,明确规定了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在今天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条例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备案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检查义务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公示、经营环境、食品配送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义务”。

《条例》制定的过程中,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现实中外卖食品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密封的现象时有发生,应当增加相关规定,避免外卖食品被污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这一意见,《条例》规定,“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并在第四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的,送餐人员有权拒绝送餐,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为提高送餐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条例》在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时,提出“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培训”。

《条例》还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条例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办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食品添加剂使用、相关凭证保存等方面补充细化相关规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对生产投料记录、连续停产歇业、委托生产、散装食品销售、临期以及超期食品处置、连锁经营企业门店台账建立、自动制售设备管理、餐饮服务管理和配送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加强对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加工制作过程网络展示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供餐单位即时加工制作、当餐分装配送。

闪电新闻记者 廖亮 白少光  报道

[责任编辑:白少光 廖亮 梁延菊 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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