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20 17:15: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0日讯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2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使用山东省互联网法庭APP系统,依法审理周某、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这标志着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次使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
这次庭审仅有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两名被告人则分别在家中参加庭审。据了解,这起案件的两名被告人均取保候审于湖南省娄底市,因疫情防控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又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该案承办法官在征得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意见后,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远程开庭。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该院多次就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调试,并耐心细致地指导被告人及不能到庭的辩护人居家下载、安装、登陆山东省互联网法庭客户端。最终,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不集中在同一审判庭,仍“面对面”完成庭审,并将择期宣判。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该院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审理工作,利用互联网法庭APP线上庭审,既解决了因被告人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到场的困难,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了审判效率,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业务工作“两不误”。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通讯员 王希玉 姜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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