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07 15:42: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7日讯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国内多地曝光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刻意隐瞒病情,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针对类似情况山东省有什么具体举措?山东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介绍,近日,潍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张某某刻意隐瞒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68名医务工作者、49名其他人员被隔离观察,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张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青岛、枣庄、济宁、泰安等地也发生了类似案件,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现实危险。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严惩相关违法犯罪,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省公安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于2月6日发布通告,严明相关法律责任并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
《通告》明确指出,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以及拒绝执行其他防控措施,故意或过失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同时对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要求,今天(2月7日)下午6点前,尚未登记报告的高危重点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登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闪电新闻记者 高亚南 尹承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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