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22 17:40:09
齐鲁网济宁9月22日讯(记者 崔相游)根据相关规定,电瓶车、自行车在横穿马路的时候,驾驶者必须下车推行,可不少市民为了方便却都不下车,甚至加速通过。在济宁城区济安桥路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虽然骑三轮车的女子被撞身亡,但仍需付事故的一半责任。
事故的整个过程被肇事车的行车记录仪完整的记录下来。从监控中可以看到,一女子骑着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横穿路口,就在此时,被驶来的肇事车撞倒,肇事车玻璃因撞击留下长长的裂痕。
虽然被撞女子很快送到医院,但不幸的是,经抢救无效死亡。济宁市中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称,在这起事故中,肇事车主驾驶机动车在市区不能减速慢行,疏于观察,承担一部分责任。而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在通过机动车道的时候,应该下车推行,同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时候通过路口,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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