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18 11:55:09
齐鲁网9月18日讯(记者 郭静 青岛台 李浩)青岛依海而建,因湾而兴。海湾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实现陆海统筹的关键引擎。今年以来,青岛创新海湾管理体系,统筹推进蓝色海湾整治,在全国率先推行湾长制管理机制。那么,如何让湾长制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在日前举行的山东海洋生态文明专家行青岛行活动中,智库专家们提出专业的指导意见。
根据青岛发布的《关于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方案》,要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全市总湾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总湾长;各级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内湾长,建立市、区、镇三级湾长体系。
“一把手”亲自挂帅,权力+责任的海湾整治模式,将大大提高蓝色海湾整治的力度和效率,如何形成合力,制度保障是关键。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关道明提出建议:“如果大家都在完成自己的任务,不见得能形成合力,应该有一些工作制度,才能使我们各部门别坐在一个办公室,各想各的事,各干各的事,要形成一个流程,形成一个机制在这里头。”
作为国家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青岛资源丰富,拥有海湾49个。根据方案,青岛确定了优化海湾资源科学配置和管理、加强海湾污染防治、加强海湾生态整治修复、加强海湾执法监管等四个方面的23项具体任务,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尚提到:“对于考核,不仅只有惩罚要奖励,做得好的要有奖励,在个人的政治待遇、级别上面,包括收入方面,要有个奖励制度,这方面要加强。”
治湾先治河,海陆统筹,湾河联动,做好湾长制与河长制对接,形成海湾保护管理的完整责任链条,至关重要。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诸大建提出建议:“湾长制不能就海洋论海洋,所以必须在海陆交界面,跟湾跟河的交界面上面做重点工作,你的监测指标要聚焦在海陆交界面上,就是从河口进到海口这里边的,这里边的环境的质量指标,包括它的排放物的总量指标应该作为龙头。”
目前,湾长制在全国还没有形成法律法规文件,加强对湾长制立法势在必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环所副所长常纪文建议,湾长制应该进入环境保护法或者近入海洋环境保护法,只有让湾长制进入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湾长制的实施才具有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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