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
2023-01-10 10:15:01
原标题:日照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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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日照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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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丁兆霞 报道
本报日照讯 记者从日照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日照市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按照日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起,参保职工在符合开展门诊共济保障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个人账户的使用方面,允许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通知》明确,稳步实施职工个人账户改革。在职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仍然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工资的2%。2023年1月1日起,将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部分调减到现行标准的50%。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政策保持不变。2024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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