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21-10-19 15:32:10
原标题:“减税降费”政策中关于降费的那些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来源:胶东在线
自2017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一些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减免政策,为了让大家更好、更清楚的了解残疾人保障金的最新政策,小编现梳理如下:
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上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残保金分档征收、暂免小微企业残保金
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注意:上述两政策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关于残保金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已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如何在网上完成“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审核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网上申报审核工作截止时间由4月30日延长至10月31日。原纸质“残疾人就业审核确认书”不再使用。申报企业可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就业申报模块进行在线年审,残联申报系统已经和电子税务局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审核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残保金网上申报方式
企业在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完成“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年审后,点击“网上缴税”按钮可直接进入到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缴税。缴费人也可在完成“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年审后直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在申报界面点击“获取残疾人就业人数”按钮,将获取残联已审核通过的企业残疾人就业人数信息,确认填写后自动计算完成缴费。
3、其他需要企业注意的方面
已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应当自己确认好减免额,以免发生超额缴纳的情况。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一定不要错过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和残保金缴纳期限。(通讯员 刘小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