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2021-05-29 19:27:05
原标题:山东实施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 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28日讯 2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注意到,在第三批政策清单中多处涉及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内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张忠军介绍说,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链主”企业牵头主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组织协调,产学研协同推进,省工信厅靠前服务,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为支持重点产业链优化提升,第三批政策清单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措施。
一是明确了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的支持政策。提出:完善特色产业集群认定奖励政策,大力培育支撑产业链、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支持机构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策划、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人才招引等活动,根据通过公共服务实现的落地项目投资额、技术交易额、龙头企业新增省内配套额、供货合同额、人才招引数量及质量等,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机构建设的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网络销售等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采取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支持。
张忠军表示,之所以要制订这项政策,是考虑市场化公共服务机构在串联上下游产业链、推进企业间资源共享和协同攻关方面能够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我省在这方面还有较大短板,应该有专项政策予以引导。
这项政策有两种支持方式:一种,是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围绕产业链开展行业服务活动,包括项目策划、供需对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招引等,根据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给予奖励。另一种,是对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牵头建设的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采取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支持。
二是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提出:在“十强”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领域,对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 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由省政府统一进行表扬,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县级留成部分,由市县级政府全额予以奖励。
据介绍,之所以要制订这项政策,是因为科技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是未来产业竞争的最核心要素。企业享受这项政策,“有三个条件:一是所处行业属于我省重点培育的“十强”产业或未来新兴产业;二是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 10%以上;三是相关研发一线人员年薪高于100万元。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企业,都可以据实申报,不设数量限制。”张忠军说。
支持措施有两个方面:一是由省政府统一进行表扬,营造尊重尖端技术人才的浓厚氛围;二是给予物质奖励,为便于衡量人才的贡献度,奖励金额参照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县级留成部分,由市县级财政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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