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
2021-02-05 16:02:02
原标题:山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济南日报
今天,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省结合教育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上半年,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公示执法事项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履行发展教育事业、提供教育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要切实履行教育事业管理和行业监管的法定职责,承担起教育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权力。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重点执法范畴包括:查处违法举办学校(包括大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和举办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查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规招收学生,违规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违规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学业证书的行为;
查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擅自分立、合并,擅自变更名称、层次、类别、举办者,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查处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行为;查处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查处教师违法行为;查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查处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严重作弊行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教育行政部门以行政执法方式管理的事项。
同时,要积极推动行政编制人员和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上半年,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加强对各类办学主体办学活动的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等合法权益。完善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量化、细化教育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探索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的协同机制。实施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科学编制年度规划和检查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强信用监管,建立教育行业诚信档案,记录办学主体违法信息,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把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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