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2019-06-26 08:46:0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诸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贾悦镇营子社区党员马炳胜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4日,马炳胜酒后驾驶机动车沿奎文区虞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虞河路与健康街交叉路口南约50米处,与他人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相撞。经检测,马炳胜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6月27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马炳胜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马炳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昌城镇郑家河岔社区党员王克友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1月18日,王克友酒后驾驶机动车沿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海宁路与育英街交叉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王克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4月28日,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克友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五百元。王克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林家村镇丹家店子社区党员王培军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6月11日,王培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国道341线林家村公安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王培军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10月25日,诸城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培军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王培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南湖区郝家庄社区党员王福义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6月11日,王福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五莲县洪许路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王福义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1月23日,五莲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福义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王福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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