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YMG
2018-08-14 07:28:08
近日,省工商局公示了2016—2017年度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烟台市455家企业上榜,上榜企业数量居全省第四位。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是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用监管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公示活动按照企业自愿申报,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初审、推荐,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程序进行。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设立时间应满五年以上,实行资质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中等以上资质等级,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始终把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守重”企业申报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并实地走访宣传“守重”企业申报原则和认定标准,努力扩大“守重”企业认定评价、公示活动的知晓面和参与面,充分调动企业申报积极性。该局采取多种方式与企业申报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力做好网上申报指导工作,确保做到随时答复随时解疑。(YMG记者 逄苗 通讯员 许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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