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7-20 11:05:07
原标题:陵城4家在建楼盘被开罚单,最高五万元!
7月19日,记者在信用德州官方网站获悉,德州市陵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开出陵建罚决字【2018】8号、9号、10号、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州健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金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地鑫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分别被罚款5万元、2万元、5万元、2万元。
陵建罚决字【201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德州健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万晟健祥苑项目存在裸露土地覆盖不到位,有进出场车辆未冲洗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该单位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
陵建罚决字【201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德州金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金国城花园项目存在现场裸露土地和建筑垃圾覆盖不到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该单位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
陵建罚决字【2018】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德州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谷神豪庭苑项目存在现场裸露土地和建筑垃圾覆盖不到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该单位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
陵建罚决字【2018】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地鑫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瀚林公馆项目存在裸露土地和建筑垃圾覆盖不到位,土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该单位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路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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