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5-29 23:32:05
5月25日,济南历下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黄磊在旅游路进行酒驾整治过程中,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驶来,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对其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董某驾驶的黑色二轮摩托车状态正常,但是董某只持有的C1驾驶证,不具备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而且董某的驾驶证是2018年4月19日取得,刚刚一个多月(还在实习期),驾驶人董某因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将面临记14分,罚款250元的相关处罚。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董某在实习期被记满12分,其驾驶证也将被注销,想重新恢复必须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徐正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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