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5-18 16:35:05
为规范济南路口通行秩序,依据相关规定,5月18日下午,济南交警推出“非机动车的路口通行规则”。
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我市路口通行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创城路口文明要求和我市交通管理实际,2017年创城期间制定了新路口交通通行规则,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补充,并向社会发布。
通过一段时间的交通管理实践,发现原有通行规则仍存在不足。例如:行人的不规范过街,右转车辆排队等待,导致路口右转车道拥堵,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依旧存在;非机动车停车等待秩序混乱等。
针对以上情况,济南交警将推出《2018年城市道路新增交通通行细则》,包括路口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个主体的通行规则。此前的4月13日和5月8日已经先后发布了行人和机动车的路口通行规则。18日下午,济南交警发布了非机动车在路口的通行规则。
根据新规则,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要依据以下规则:
一、机动车的路口通行规则
(一)灯控路口
1.倡导左转、直行非机动车靠左等候。左转、直行非机动车遇红灯信号时在停止线后方靠左等候,给右转非机动车留出通行空间。
2.非机动车左转需二次过街。非机动车需要左转通过路口时,应按照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即首先按照顺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前行至前方待行区,再按照垂直方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红灯时,需在待行区域内等候通行;绿灯时,快速通行。
3.非机动车掉头需斑马线推行。非机动车需要到路口掉头行驶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沿就近的人行横道下车推行通过路口。在人行横道上推行非机动车时应靠右侧通行。
(二)非灯控路口(含路段行人过街)
4.非机动车通过斑马线要推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礼让斑马线是机动车的义务,同时也是一种路口文明的情怀。非机动车、行人作为交通参与的主体,也应该尽到尊重机动车辆的义务,快速正确的通过斑马线。同时,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也要做到互相尊重,礼让通行。路口文明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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