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8-02-04 22:54:02
胶东在线2月4日讯 烟台市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促发展,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贫困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目前,烟台市在市、县两级全部建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在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并不断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烟台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喜讯说:“2017年7月再次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县均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80元/人/月,补助水平达到410元/人/月;县均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74元/人/月,补助水平达到227元/人/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92亿元,城乡低保标准之比降为1.55:1,城乡之间、县域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通过广泛调研,烟台市出台意见,对救助供养对象的范围、办理救助供养的审批程序、供养的内容和供养的标准等做出明确规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建立。周喜讯说:“目前,全市现有特困人员1.3万多人,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4倍执行,根据身体残疾程度不同分别明确了照料护理标准,并新规划、建设了6处区域性供养服务机构,大力推行供养服务机构的集约化建设试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全市81处乡镇敬老院完成了法人登记,达到全国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标准,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从2017年7月1日起,烟台市在全市推行民生综合保险,市、县两级财政投入2431万元保险资金,免费为全市653万人、236万户家庭投保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保险,强化了保险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起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新机制。截至2017年12月29号,接到报案及咨询电话5719次,符合承保条件立案2086起,已结案1205起,已赔付1478万元,未结案881起,正在加紧进行审核、补充证据和开展理赔。周喜讯说:“民生综合保险制度的实施,很好地应对了烟台市遭受的连续严重旱情和频繁强降雨造成的灾害,保障了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扩大了保险的覆盖面,在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中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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