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1-09 09:05:01
近年来,老年人法律维权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生活赡养、遗嘱继承、遭遇诈骗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不仅影响老年群体物质生活,更对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带来了冲击。那么老年人法律观念及维权意识现状到底处于什么什么状态呢?近日,有社会法律机构针对济南700名老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对老年群体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
养老问题是
老年人最关心的话题
在这份问卷中,第一个调查问题是“老年人最关心法律问题是什么”。根据问卷统计, 62.2%的老人最关心养老问题,15.2%的最关心财产继承问题,13.2%的最关心保健品诈骗问题,9.4%最关心投资理财诈骗问题。可见晚年的养老问题依然是广大老年人最敏感的话题。
现实生活中,很多不法分子将目标瞄准了老年人,觉得老年人“好骗”,容易上当。通过问卷,我们也可以看出,老年人平时最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中,营养保健品诈骗占27.1%、投资理财诈骗占27.3%、继承纠纷占25%、赡养纠纷占20.6%。
调查问卷制作方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表示,老年人最常遇到的这四个问题是在日常普法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历时半年多,是老年人咨询最多的问题,很具有代表性;从四个问题占比中可以看出比较均衡,但是如果将前两个数据合并后发现,高达54.4%的老年人曾经遇到过的诈骗的问题,说明围绕着老年人的各种骗局依然非常猖獗,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老年人应当建立起正确的保健品消费心态,不过度购买保健品,有病应当及时就医,不能相信某些保健品宣扬的“神奇功效”。
另外,通过对700名老人的文化程度的调查还显示,由于历史的局限,没有上过大学的人群高达79%,初中及其以下高达45.3%。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也导致老年人缺乏及时获得法律知识、理解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从而导致老年群体处于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较难的处境中。
老人刚退休就分财产
结果全家“大乱”
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立遗嘱是生前的大事,也直接影响着子女未来的生活,所以都会十分慎重。
问卷中,41.3%的老人表示会提前立下遗嘱,58.7%的老人则表示不会,比例达到半数以上。王新亮律师对此表示,这恰恰表明老年人在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通过立遗嘱恰恰能避免将来子女们为了遗产而对簿公堂,并建议老年人最好应当提前立好遗嘱,既能实现自己的遗愿又能让子女们和睦相处。
那老年人在立遗嘱时是否该和子女商量吗?问卷中,60.9%的老人选择“会”,而只有39.1%的老人选择“不会”。
现实生活中,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老人觉得,立遗嘱就应当与子女们商量,他们有权利知道财产分配情况,而对此王新亮律师认为,实际上老人的这个做法是错误的,第一点证明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什么是“立遗嘱”,立遗嘱实际上就是老年人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谁完全是老人个人的权益,不需要与任何人协商;第二点由于有的老人提前把自己的财产分配方案告知子女,出现了很多因分配不公与老人关系交恶的案例,我们曾经接到过很多起这样的咨询,所以建议广大老年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与子女们商量。
家住济南全福立交附近的李阿姨在就曾遇到过因财产分配导致家庭矛盾的情况。李阿姨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退休后就琢磨着将名下的大房子分配给二儿子,只因二儿子的孩子是李阿姨唯一的孙子,将小房子分配给大儿子,因大儿子的孩子是女孩,将30万存款留给女儿。
老人的分配方案一出,家庭内部的立刻就“大乱”了,三个孩子都觉得“分配不公平”。大儿子觉得自己是家中老大,理应继承大房子,二儿子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家里唯一的男性继承人,应该获得全部财产,女儿则认为自己一个月探望母亲次数比两位哥哥一年探望次数都多,觉得母亲这样分配很让自己寒心。于是三个孩子都找老人理论,让李阿姨痛苦不堪。
李阿姨在一次普法进社区活动时遇到了王新亮,并为李阿姨支招,让其将全部子女召集在一起,由律师通过先情理后法理的方式跟子女谈话,首先告知李阿姨的三位子女,即使母亲没有任何财产也都应该赡养老人,“有钱没钱都得尽孝”,这是为人子女的义务,其次告知他们,李阿姨要立下遗嘱,同时声明谁尽孝多,分得财产就多。经过调解李阿姨的三位子女均表示尊重母亲的意愿。
遗嘱多了俩字
被亲兄弟“钻了空子”
老年人在立遗嘱时往往考虑的因素较多,问卷显示,56.7%的老人在立遗嘱时选择将财产所有子女平分,17.7%的会倾向照顾弱势子女,25.6%会偏向较孝顺的子女。可见一半以上的老人还是会选择“平均主义”。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子女对老年人的孝顺程度及子女本身的生活条件也不尽相同,这些作为父母的老人也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所以接近四分之一的老人在立遗嘱时理所应当地将财产分配给孝顺的子女,有的老人也会选择照顾一下生活困难的子女。
数据显示老年人对于立遗嘱最多的方式还是选择自己书写遗嘱,有些老年人对于立遗嘱还是存在很大忌讳,不愿意让更多人知道,但往往老人对于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自己书写的遗嘱在很多情况下会存在问题,比如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或者遗嘱内容无权处分了他人财产,这些问题在老人去世后发生继承时往往还会发生纠纷,以至于老人百年后的遗愿无法达成,还使得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产生矛盾。针对这种情况,问卷调查建议,老年人立遗嘱时咨询专业人士或者选择律师见证或者公证处公证。
在王新亮的脑海中,有一起遗嘱纠纷让他记忆深刻。2015年,在济南中山公园的一次普法活动中,遇到一位老大爷咨询问题。老大爷的父亲生前立下遗嘱称:“百年之后,其拥有的位于某某地的房产留给大儿子居住。”老人的真实意思是想把房子留给大儿子,但是二儿子看到这个遗嘱后,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这套房产,法院最终判定该套房产老大和老二一人一半。原来问题出在遗嘱中地“居住”二字。因为老人法律意识不强,“画蛇添足”地加了“居住”两个字,这让遗嘱的意思直接变成老人是把该房屋的居住权留给了老大,而所有权却没有确定,所以老二依照法定继承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
面对子女赡养
更想要精神需求
关于赡养问题,问卷显示,75.9%的老年人最关心“满足精神需求”,24.1%则想“满足物质需求”。
如此多的老年人渴望满足精神需求,说明“常回家看看”式的精神赡养越来越成为诸多老年人的梦想,老人非常渴望亲情,希望子女们多回家看看,多一些精神抚慰,同时也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在物质生活充足之后,越来越希望得到充分的精神保障。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也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1月5日上午,有一位72岁的宋先生来到新亮律师事务所求援。原来家住济南的宋先生因子女不赡养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每月按时回家探望并支付一定数额赡养费,儿子虽依照判决按时回家给付抚养费,但却是直接将钱扔给老人,并没有达到老人心里所想的探望效果,并且宋大爷因为孩子的不孝顺气得不轻,思前想后不知该如何是好。
问卷数据显示,老年人感觉维权“太麻烦”的占到了46.3%,同时“不懂维权”的则占到29.2%。王新亮分析,实际上还是因为老年人不懂得应该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权,不知道如何走正当的法律程序,在这种被动的情形下选择了不愿维权,“自认倒霉、吃哑巴亏”。同时在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的防诈骗维权服务中心,很多受害老人虽然不惜坐20多站公交车赶来求助,但也不愿打费时费力的官司,而且几乎都没在辖区派出所报案,来维权中心的目的,只是想找人“倾诉”遇到的事。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许建立)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