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7-12-22 11:30:12
原标题:敲黑板!元旦起,市中区人民路再乱停车就要罚款了
21日,记者从枣庄市中交警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自2018年1月1日起人民路(东外环至西昌路路段)实施禁停。
据了解,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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