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7-09-15 10:37:09
原标题:沂源首次开出不礼让斑马线罚单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罚款50元,记3分……”。9月13日早7时39分,在沂源县工商银行路口,沂源交警大队对一辆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轿车驾驶人开出了首张罚单,驾驶人崔某也成为沂源因不礼让斑马线被处罚的第一人。截止到14日早8时,此路段早高峰共有13人被依法处罚。
13日早7时30分左右,随着上班高峰期的到来,工商银行路口的车辆、人流也越来越多,39分左右,一辆沿鲁山路由西向南右拐弯行驶的灰色轿车车对由北向南过斑马线的行人视而不见,非但没有减速停车让行,而是选择了从人群中抢行通过,被执勤民警拦了下来。
驾驶员崔某在得知自己因未礼斑马线行人要被处罚后一脸的不情愿,但在民警的深刻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下,崔某主动认罚,并表示今后不但自己要遵守,也会提醒家人、朋友注意让行斑马线。这也是沂源交警开出的首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罚单。
经了解,从13—14日两天在此路口早高峰的查处中,共有13人被依法处罚。民警解释称,随着机动车的普及,道路越来越拥挤,人车抢道的情况屡见不鲜,许多机动车驾驶员只顾自己开车顺畅舒服,认为斑马线不是红绿灯,反正行人不敢跟自己抢路,遇到斑马线不是选择提前减速,礼行人先行,而是能抢则抢,不管不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经过人行横道,应当停止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记3分,罚款50元。 另外,民警表示:“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提升自身文明素质,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减少事故的发生才是最终意义。
在交通活动中,非机动车、行人是交通参与者中的弱者,斑马线的设置是法律给予弱者提供的基本保障,在斑马线礼让行人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尊重。“文明于心,礼让于行”,沂源交警将会继续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查处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从我做起,为生命礼让,传递社会正能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胡泉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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