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琅琊新闻网
2017-08-14 09:53:08
“在金雀山路76号烟草住宅小区门口西侧的巷子中,停了3辆机动车,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开动过了,我怀疑这是僵尸车。”8月13日,临沂市民张先生致电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都停在那里一年多了,却一直无人处理。”
3量“僵尸车”
当日下午,根据市民张先生的反映,记者来到兰山区金雀山路与羲之路交会东侧,在金雀山路76号烟草住宅小区门口看到了这三辆“僵尸车”。一辆是白色的两厢小轿车,停在巷子的最南侧,没有车牌,车身布满灰尘,4个轮胎都没气了,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开动过了。另外两辆停在小区门口的西侧,一辆是白色老式金杯面包,左侧两个轮胎都没有气,从车窗望去,里面破烂不堪,而在其车体右侧,则被商家贴上了广告。另一辆白色两厢车紧靠着白色面包,也很破旧,右侧轮胎瘪着。
据张先生介绍,这三辆“僵尸车”停在该地有一年多了,一直未动过,一出门就看到它们,感觉就很别扭。“僵尸车由于长时间放置,车辆生锈严重,车底长满了杂草,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占了原本就不宽的小巷,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刘先生说,“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交警部门的民警,民警接到信息后,回复将尽快前往调查。“我们将会根据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车辆的具体情况,联系上车主,对其进行明确告知,如车辆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将在依法作出处罚后移走。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也将依法拖移至专用停车场。”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执勤民警对拼装、报废车辆,依法扣留。对盗抢等涉案车辆,交警部门将通过查询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对发现车辆涉嫌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扣留车辆,并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对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等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无涉案嫌疑但属无主车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13条之规定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
市民可以向交警部门提供存在的“僵尸车”线索,交警部门会到现场调查,如果车辆存在脱审、报废、交强险过期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民警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果涉及刑事案件,会转交公安部门处理。
沂蒙晚报记者 袁文潇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