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导报
2017-06-15 09:02:06
鲁网6月15日讯 6月14日,经济导报记者参加了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旅发委就近日印发的《山东省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
“因为足够的关注度和持续发力,山东省乡村旅游得到长足发展,在整体规模和发展模式上,处于全国领先。”省旅发委副主任孙树娥在发言中表示。
截至目前,山东省规模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庄3200个,乡村旅游经营业户6.4万户,吸纳安置就业33万人,建成旅游强乡镇527个、特色村1180个、星级农家乐4063个、精品采摘园921个、开心农场168个。61个村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数量全国第一。
据统计,2016年,山东省实现乡村旅游接待3.97亿人次,超过山东省旅游接待总数的1/2;乡村旅游收入2200亿元,占山东省旅游收入的1/4。
基于此基础,如何系统、标准化地为乡村旅游制定规则和产业发展规划是大势所趋,更是紧迫的任务。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方案》确定了山东省乡村旅游未来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乡村旅游消费达到3600亿元,年均增幅比全省社会消费总额高5个百分点,直接和间接吸纳200万农民就业。
实施乡村旅游规模化工程、精品工程、效益提升工程,到“十三五”末,初步打造8个乡村旅游连绵带、100个乡村 旅游集群片区、300个乡村旅游园区和100个旅游小镇,建成一批精品酒店、精品民宿、精品节庆活动,规模不断壮大、业态更加丰富、品质不断提升、效益显著增强,把山东省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省旅发委产业促进处处长季将表示,《方案》的出台表明山东将继续加强规划和标准引领,指出了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发展和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是加快乡村旅游提档升级的两个基础。未来将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和“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两大工程。
“近5年来,山东省从财政资金中共列支7.9亿元,用于乡村旅游特色村、传统古村落开发与保护、旅游新业态等项目的奖补,以及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都有一批村庄得到3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孙树娥表示。
在引领乡村旅游发展的工作中,资金和财政政策非常重要,因此《方案》中加大了财政、土地等政策支持,结合省级旅游发展基金,出台奖励政策,对连片开发5个村以上且达到标准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根据规模和效益给予300万到60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达到5A级景区标准的精品旅游小镇,每个奖励5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相关荣誉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经评审通过的全省重点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及市县乡村旅游规划,给予适当补贴。(经济导报记者 戚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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