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7-03-15 22:47:03
烟台经侦民警"3.15"走进广播电台 解答听众疑难
烟台经侦民警"3.15"走进广播电台 解答听众疑难
烟台经侦民警"3.15"走进广播电台 解答听众疑难
胶东在线3月15日讯(通讯员 徐忠 杨镇) 3月15日,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组织民警走进烟台广播电台直播间,与社会听众对话非法集资、侵权假冒、传销等涉众经济犯罪的不同特点和防范常识,并现场解答了许多听众提出的疑难问题,使防控经济犯罪风险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在电台直播间,烟台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刘旭东首先介绍了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严厉打击涉众经济犯罪,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他说:“近年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措施的快速推进,经济犯罪形势日趋复杂,非法集资、侵权假冒、传销等涉众经济犯罪居高不下,面对严峻的形势,我们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深入分析经侦工作各项职责、职能及构成,研究出台了预防、法制、信息、文化“四个经侦”的工作框架,在打防经济犯罪中形成了信息引领、部门协作、多角延伸、多维监督的经侦工作新模式,牢牢把握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动权,对非法集资、侵权假冒、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并根据不同时期经济运行态势,结合烟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预警和打击行动,收效良好。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在打击侵犯消费者利益犯罪中,共立案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名,先后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2400余万元。同时,为有效防控风险,烟台经侦支队先后在中国警察网、胶东在线、烟台水母网相继开通了预警宣传网页,在胶东在线客户端设立了烟台经侦专栏,每天向社会推送防范常识,使全市涉众经济犯罪案件出现了下降趋势。
在接受听众咨询中,第一大队副大队长付强深刻解剖了非法集资的犯罪特点,并提醒广大听众如何防范。第二大队副大队长董峰向听众介绍了当前烟台出现的新型传销方式,回答了听众提出的关于识别假冒商品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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