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线济南
2017-03-11 10:06:03
无线济南3月11日讯 据济南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新女报》报道,近日,天桥东方水岸小区的很多居民反映,这两天1号楼5单元18户业一起装修,声势巨大,很有可能是被同一个人买下来的。
记者来到东方水岸小区一号楼的时候,隔着很远就听到了专业设备砸墙轰隆隆的声音。
顺着居民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位于一号楼五单元的楼上正在进行着各种施工,但由于单元楼门紧锁记者无法入内。
居民们说,整个五单元可能都被一户业主给买了下来,眼下整栋楼都装修,扰民不说,居民们更担心,业主可能要把他们这民用住宅改成商业酒店。
随后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询问具体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勒令业主停工了。
记者提出,让物业工作人员陪同去现场看一下,没成想,到了现场后,物业工作人员突然说要找领导,随即离开了。
记者注意到,这栋临街的住宅楼,一层二层是商住两用,临街的一面大都被人开发成了商铺,三楼以上为住户。在小区外 记者终于找到了这个单元临街一层商铺酒店的正门。
开门的是业主赵先生,他说自己在这里经营了一年多的酒店,而且一楼二楼属于正常合法经营。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赵先生终于同意,带记者上楼看看,记者乘电梯到四楼后,一出电梯门记者看到,四楼这套房的卧室,已经被赵先生改造成了一个个的包间,里面摆放着桌椅和餐具,难不成果真像居民所说,三层以上的民用住宅,已经被赵先生改造成酒店了吗?
面对记者的质疑,赵先生却始终保持沉默。随后记者又提出了去三楼看看,赵先生说三楼施工是因为暖气不保暖。最后记者提出了要去地下室看看,赵先生说地下室他没有什么大改,只是想当个储物间。
记者再次问赵先生,在住宅楼内开酒店是否违规,赵先生却表示,所有户型的装修和布局,不会对楼体和周围居民有任何影响。
对于这一情况是否合法,记者也咨询了相关法律工作者。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维权协会副会长田洪祝表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住宅楼不允许私自改变用途,如果要想要改变,必须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对地下室的改造如果涉及到房屋结构、主体,对整个居民楼造成安全隐患是违反物权法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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