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7-02-19 14:06:02
去年12月,即墨首批600辆公共自行车正式上路,方便市民绿色出行。如今,公共自行车已经运营两个多月,受到越来越多市民欢迎,但在使用过程中公共自行车却没有出现故意损坏情况。
18日,在即墨鹤山路一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一辆辆自行车整齐排列,记者仔细观察发现每辆自行车车况都非常完好,没有损坏。随后,记者又走访其他几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发现,车辆车况也都非常良好,几乎崭新如初。“公共自行车非常方便,而且使用一小时内不花一分钱。”市民刘女士说,使用公共自行车出行不但方便居民,而且还环保低碳。在使用过程中,她也非常注意爱护自行车,车辆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毕竟公共自行车属于公物要爱护,同时爱护好自行车,方便自己也方便了别人。”
记者从即墨城建部门了解到,自从去年12月,即墨首批600辆公共自行车运营以来,目前受到越来越多市民欢迎,但是故意损坏车辆的情况却没有发生。“借车时请认真检查车辆状况,确认刹车、车胎、车锁等完好无缺,若借出使用视为合格车辆。”工作人员介绍,如发现自行车遗失,根据租借情况由当事人按970元/辆办理赔偿手续,当事人需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因租借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故意致自行车损坏的,按自行车的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工作人员强调,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属社会公共设施,不得利用公共自行车从事违法及商业活动,不得无偿或恶意占用、恶意丢弃公共自行车;对于故意损坏或破坏公共自行车及其相关设施的行为,在对当事人加倍追偿的同时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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