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7-03-30 16:17:03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份,聊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调整相关文件正式实施,其中城镇职工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都做了相应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大额医疗救助金按年且终生缴纳,方可享受相应的大额救助金支付政策。即退休人员也需按年缴纳。
记者了解到,根据今年3月份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元(其中单位10元,个人5元)。参保单位在年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次性缴清本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全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调整为20万元,支付比例9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30万元,30万元以上部分,由医保、个人各承担70%、30%,上不封顶。
东昌府区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政策,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相应提高,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额上不封顶,只是在支付额度相应范围内的医保支付比例分90%和70%不等。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大额医疗救助金需要终生缴纳,也就是说,即使是退休人员,也要每年缴纳这项保费才可享受相应的大额医疗救助。记者了解到,东昌府区参保人员共有6万余人,其中在职人员4万余人,退休人员2万余人,由于全区困难企业较多,单位无法代缴,有些退休人员原在单位也已经破产不复存在,所以需要个人到区人社局相应窗口缴纳,目前仍有不少参保人员没有按时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有不少参保人员不了解政策,等到用时才发现自己没有缴费,无法享受这项医疗救助政策,到时后悔就晚了。”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杨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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