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2017-03-15 08:53:03
中国山东网淄博3月14日讯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官网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9月份抽检小家电共25组商品,其中8组商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涉及电热水壶、毛球修剪器、电烤箱等物品。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要求,公布结果如下:
记者发现,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阳光分店销售的两款茶之语牌电热水壶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标志和说明不合格。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淄博柳泉路分店销售一款盛普瑞牌液体加热器标志和说明不合格。淄博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款傻厨牌多功能电热锅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款超人牌毛球修剪器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抽检不合格。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东泰商城销售的一款心好牌电热水壶、一款华雄牌护目灯、一款科盛牌电烤箱因标志和说明不合格等原因抽检不合格。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全市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不合格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可以继续销售。据了解,按照商品标称地址已向不合格商品标称生产者寄送检验结果,但寄送给深圳盛普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挂号信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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