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9-17 16:19:09
李志强,男,1973年5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2016年,李志强从垦利县法院副院长遴选到东营开发区法院,担任执行局副局长并主持工作,他积极创新创优,先后起草制定执行工作制度规定20余项,在全市法院率先探索建立了“责任分解、集约执行”的执行团队工作模式,促进了东营开发区法院这一年轻法院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作为一名执行团队长,他积极带头承办案件,先后执结案件2000余件,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16年,执行局荣获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被东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授予全区“五一劳动奖状”。
面对援疆任务,李志强主动请缨参加。援疆期间,他克服水土不服、饮食不便等困难,认真指导办案工作,传授执行工作思路及经验,疏勒法院执行工作质效从全疆排名倒数跃升为全疆前30名。他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乡镇党委协助执行”和“善意督促债务人自动履行给付义务”两项执行工作机制的创新,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并在最高法院司法改革专刊刊发,自治区高院也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使命所在,义不容辞。李志强2019年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12年被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先后3次被市委组织部记个人三等功、嘉奖,5次被东营中院记个人三等功,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十佳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