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8-08-10 19:14:08
广西新闻网富川8月10日讯(通讯员 杨霖)近日,富川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邓某通过伪造材料骗取医疗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家住富川瑶族自治县的邓某,于2013年12月20日利用个人身份,伪造其在某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材料。随后,到富川瑶族自治县某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账,骗取国家农村医疗保险金83685.60元。2017年11月1日,邓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邓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通过家属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邓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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