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20-06-17 08:55:06
6月15日,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扎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做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立即开展相关产品流通环节风险排查。严格进口海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确保进口海产品来自经海关总署准入的国家、企业并附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严格落实海关总署进口海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严格指定监管场地查验制度,进口海产品查验应全部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进行。
做好全面摸排和检测工作。各区县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相关运输、仓储、销售等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摸排情况,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鲜产品、外环境、相关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对物流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等制度。
通知明确,对5月30日以来疫情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进行分类健康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和到过关联场所的人员,全部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管理,进行3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各1次)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济南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加强高风险区入济返济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济返济人员进行摸排登记,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进行3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各1次)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济南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做好中风险区入济返济人员管理。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乡镇)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乡镇)以及中风险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济返济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实行14天居家隔离,进行2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和第13天)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济南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疫情2小时报告、12小时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流调,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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