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2-09 16:58:02
齐鲁网济南2月9日讯(记者 刘金旺)日前,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人员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同时严控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现场人员管理,确保人员按要求到岗到位。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且在确定中标候选人或合同签订之前,应进一步核实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情况。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应对投标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承诺书。为便于人员锁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完善并更新人员及项目相关信息。
目前,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已实现自动识别锁定功能,对项目经理承担一个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或6个月内发生变更的,系统已自动锁定冻结该人员,使其不能参与电子招标投标。通过实施系统锁定,能够更好地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主要人员到岗履职,减少人员不到位情况发生,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重点,对发现存在人员不到位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要根据《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动态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信用扣分。对发现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依法严肃查处处罚,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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