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22 20:58:02
齐鲁网2月22日讯(记者 王见)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的专项基金,然而山东省救助基金运作3年来,遭遇的突出管理瓶颈是——-垫付之后追偿难(
潍坊: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一年发放3000万 垫付容易追偿难)。这一难题怎样解决?淄博市交警支队近三年来,为受害人垫付救助基金2000多万元,目前已经成功追偿260万元,是全省追偿比例最高的,尤其是2016年,追偿救助基金成功的比率达到了两成之多。
广而告之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焦点》报道,在淄博,从2014年10月29号开始,第一笔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发放垫付,当年就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发放垫付了500多万元的救助基金。
救助办警官说,当时好几个是逃逸事故的,老百姓特别可怜,老百姓很穷啊,也没出过门,根本找不到张店区我们救助办这个门,当时我们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就把钱送去,他们收到钱,真有给我们跪下的。
为了让更多人知道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也为了让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最快得到救助基金,救助办上门服务一百多笔,有的受害人家属看到交警亲自上门送钱说:“光知道交警是罚钱的,不知道交警还能发钱呢!”当时救助办收到好多锦旗。
这些受害者的救命钱和死者的丧葬费用,毫无疑问帮助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家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一时间在当地好评如潮,老百姓也口口相传。淄博市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荣瑛告诉记者:“我们对于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掌握的一个垫付原则,就是该付的一刻都不耽误;而不该付的,一分都不能垫付,咱得对国家负责。”
与律师事务所联合起草告知书
广而告之的同时,淄博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公室也着手追偿工作。鉴于救助基金追偿工作的量大面广,交警部门工作之余,没有足够的精力完成全部的追偿工作,淄博市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在2015年1月,正式委托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山东杰然律师事务所,进行追偿的工作。
他们和山东杰然律师事务所联合起草、印发了十几万份“救助基金告知书”明白纸,通过在县区各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交警,在第一时间就发放到受害人和家属。
告知书上不仅说明国家有这么一项惠及民生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哪些是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申请的程序怎样?提供哪些材料?而且也写明救助基金应该在条件许可时,优先追偿。
由于交警发放的救助基金告知书当中,明确写着受害方应该积极偿还救助基金,有的当事人家属非常明理,让人感动。有一位死亡当事人的妻子,目前在四川打工。她每个月收入不到3000元,但她每月都在发工资当天就给救助办打款1000元,两年来从未间断。
律师事务所发送追偿律师函
山东杰然律师事务所主任肖燕,翻着一摞摞律师们制作的救助基金追偿卷宗告诉记者,淄博每年垫付的救助基金都在200起以上,每起案件都有多方当事人,有些是逃逸的,大多数是一些是家庭比较困难的,而且事故处理的进展程度还很难及时掌握,而案件的进展一般当事人是不会反馈的,所以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追偿很难。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是出于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投入到追偿工作中,追偿回更多的救助基金,就可以使更多的人获得救助。
肖燕说,救助基金的追偿没有捷径可走,需要我们律师全面了解案件的信息,及时与各方当事人联系,及时了解伤者的恢复情况,追踪交通事故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出律师函,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才行。
淄博市桓台有一起交通事故,伤者是男性,是家里的唯一经济支柱,当时救助基金给他垫了56000多块钱的抢救费用。后来律师给他发送了偿还垫付的救助基金律师函。后来,他家里只从对方那儿拿到5万块钱的赔偿款,在拿到赔偿款当天,其家属及儿子就主动联系律师,把全部赔偿款都偿还了垫付的救助基金,他们说,这块钱当时是给我们救命的,我们永远记得救助办帮助过我们……
2015年——2016年,山东杰然律师事务所代表淄博市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向各家保险公司,发送协助追偿函100多份,要求在赔付之后,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的款项能够优先受偿。
此举也得到了很多保险公司的支持和协助。
律师事务所参与诉讼
2015年,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位当事人垫付了8万多元,但是当事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他的家属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把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山东杰然律师事务所得知情况后,立即以淄博市交警支队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到这个案件当中去,救助基金的追偿案子合并审理,最终顺利追偿回了垫付的救助基金。这是一个最简便的追偿方式。
淄博市政协委员肖燕感叹说,虽然救助基金办作为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最为直接简便,但是法院系统现在还未达成共识,有些法院不愿意使交通事故案件更加复杂化,所以救助基金在诉讼中的追偿,还没有完全推开。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应该积极追偿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我们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交强险的重要补充。法律专家们说,这是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据了解,山东省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额最高的是潍坊,去年垫付3000多万元,占全省三分之一以上。而山东省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偿额最高的当属淄博市,他们得益于有效的追偿机制。山东省公安厅相关部门介绍,两地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都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山东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王仲泉全面阐释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偿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交通安全,交通肇事责任人偿还垫付的抢救和丧葬费用,这就意味着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对交通肇事责任付出违法成本,反向地可以约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第二,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如果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了抢救丧葬费用,不向交通肇事责任人追偿,不追究主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则意味着垫付的人补偿费用,全部由全体纳税人和交强险投保人承担,显然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第三,有利于弥补救助基金支出,保证这一社会保险制度的持续性,它可以充实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后续的垫付行为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编后: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体现的不仅仅是人的同情和良知。
救助基金不是捐献,也不是无偿的救济,是国家对交通事故中,符合垫付条件的受害人暂时垫付的资金
事故处理完得到赔偿以后,或者受害人救治完毕,家境好转以后,有条件支付了,就应该积极偿还国家的救助基金,以备后续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这既是国家对于救助基金立法的初衷,也是我们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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