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报新闻
2024-01-29 10:14:01
原标题:曝光台 | 山东发布1月份重点交通违法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名单
来源:山东交警
原标题:曝光台 | 山东发布1月份重点交通违法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名单
来源:山东交警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1月份重点交通违法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名单,此次曝光的交通违法次数较多的“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共计60辆,违法车辆占比较高的“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共计60家,违法较多的农村面包车驾驶人20人,终生禁驾人员39人,同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和事故多发路段。这些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涉及多次酒醉驾、超员、发生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反映出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存在短板漏洞。部分驾驶人遵规守法意识不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最终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通过持续曝光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山东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
1月份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如下:
座位不够“马扎”来凑!5座车挤进13人!
1月25日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开展客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人头攒动,随即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经核查,核载5人的车辆塞进去了13人。执勤民警打开车门时发现车辆的后座都被拆除,里面放满了小“马札”。据驾驶人交代,车上人员均为工地务工人员,准备下班回家,因图一时方便,便抱着侥幸心理“挤一挤”,不料在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随即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将超员人员进行转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进行记十二分,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在此呼吁广大驾乘人员不要因为节约成本或贪图方便而忽视交通安全,请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自觉抵制和拒乘超员车。
无牌无证加酒驾 安全出行“驶”不得
1月4日14时4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民警随即将其拦停。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有浓浓的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9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该驾驶人还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1400的处罚。
“祸患常积于忽微”,如此拿自己和他人生命当儿戏,漠视危险驾驶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牢固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观念,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发生事故致人受伤肇事逃逸 终生禁驾还被刑罚
2022年11月27日17时56分许,杨某怀驾驶一小型普通客车沿聊城市茌平区杨清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菜屯中心小学门口处时,与同向行驶的行人李某昌相撞,造成李某昌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怀驾车逃逸。
经调查,杨某怀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观察不当、操作不规范的违法行为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起全部作用。杨某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昌对事故不负责任。2023年11月16日,杨某怀因交通肇事罪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2023年12月4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杨某怀作出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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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何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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